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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房地产业商会酝酿筹备过程大约经历了两年左右时间。
首先是商务房地产业概念的提出。
进入新千年,我国房地产业同国民经济整体向好的形势一样,迎来了更加蓬勃发展的新时期。此间,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日期的愈趋临近,在我国经济较发达的大中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中,以写字楼、大型购物中心和商铺,以及商住两用公寓、酒店等物业类别为代表的商用和商业地产快速兴起,并带动房地产中介业、咨询业、经纪业,以及建筑建材、装饰设计、部品部件、智能化办公楼宇设施设备等相关行业的迅猛发展。房地产市场细分,以适应国际化大市场竞争的态势,愈发显现。
然而,另一方面,鉴于商用和商业物业较之住宅物业来说,兴起时间较晚,同时,由于这一时期人们的注意力更多的还是关注解决居住问题的住宅产业方面,因此,就商用和商业地产以及与此相关行业来说,理论和实证研究有待深入,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明显滞后,市场发育缺少规范以及无序竞争的愈演愈烈等问题变得愈发突出。
面对这一现状,北京市商务房地产业商会筹备组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于2001年初在我国房地产界第一个提出了商务房地产概念。
早在上世纪初叶,由于汽车旅馆和大量写字楼及酒店公寓的出现,美国房地产界率先提出了商用和商业房地产的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对于发展中的美国房地产市场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两年前,我们所提出的商务房地产概念则是从中国房地产业现状和需要出发,明确地将居住类物业同以写字楼、大型购物中心和商铺,以及商住两用公寓、酒店等物业类别为代表的商用和商业地产区别开来,使概念更具概括性;同时,概念中所使用的"商务"这一词汇则明确强调了这一类物业所突出具有的商品流通属性和管理特征,用联系的观点将这类物业从开发源头到中介、咨询、经纪等中间环节,乃至管理末端,概括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为进一步规范、培育和发展房地产业大市场,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作出了可贵的探索,商务房地产概念提出的开创性意义也在于此。
其次是北京市商务房地产业商会酝酿筹备过程中的重要实践。
理论的意义在于实践,理论的正确与否也在于实践。商务房地产概念的提出和完善,正是伴随着对商务房地产业的实践一道走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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